7月13日訊 杰倫·布朗在最新采訪中提出激進主張:球員應當被允許持有球隊股份,因為他們在職業(yè)生涯中幫助提升了NBA球隊的商業(yè)價值。

布朗:球員應被允許持有球隊股份
“球員應該能夠與所有權集團一起投資,并參與商業(yè)機會。我不明白為什么這從來都不被允許。就好像你是個運動員,而他們讓人覺得他們可以控制你實際能積累多少財富或增長。我認為這是不對的?!辈祭收f道。
布朗:其它大公司員工能拿股權,球員也應如此
“我還認為,在其他任何大型企業(yè)中,如果你為蘋果、耐克或任何公司工作,如果你是CEO,或者你在董事會待了很長時間,你在某個階段都會獲得公司股權。你是其中的一部分。我認為運動員也應該以同樣的方式被看待。”
布朗:汗水股權——球員為球隊增值未獲回報
“你為凱爾特人打了20年球,你就應該得到一部分股權,因為你幫助推動了價值的增長。這正是被忽略掉的部分,你付出的汗水股權。你為完成工作而獲得報酬,但你并沒有為價值的增長而獲得報酬。在大型企業(yè)和公司里,你會得到這種回報,至少在那些大公司里是這樣。”布朗補充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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